2017年,区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全年通过环翠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各方面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使广大公众得到了及时、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深入贯彻环翠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全力做好三项工作,确保主动公开工作开展保质保量。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进信息联络员、信息公开预先审核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3、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环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电子信息,及时报送给环翠区政府网站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4条,政策法规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业务工作116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2条,通过威海市环翠区旅游局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20条。我局以环翠区政府网为第一建设平台,及时充实网站内容,保障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信息,并以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人员,使每位来访人员满意、公开工作服务到位。2017年度,旅游局共答复了1件政协提案,为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号提案,并于2017年4月在环翠区旅游局网站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人员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2017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不完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具体任务。二是我局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发布信息不够全面。2018年度我局将进一步采取利用媒体发布公开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文化信息的知晓率,加大收集信息的力度,保证我局信息更加全面。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单位名称:区旅游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863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73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3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2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