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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环翠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7-06-09
  • 公开发布日期:2017-06-09
  • 发文字号:威环民字〔2017〕40号
  • 所属单位:环翠区民政局

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民字〔2017〕40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民政办,区属养老机构,区安康老年事业评估服务中心:

现将区民政局制定的《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2017年6月9日


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认真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环翠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到9月底,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活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全面检查和掌握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情况,深入排查隐患,依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提请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

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此次检查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敬老院、光荣院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为主。区民政局直属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救灾物资储备库、烈士陵园、殡仪馆等机构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参照本方案实施。

三、检查安排

此次百日攻坚治理时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落实检查和集中整治四个阶段,区安康老年事业评估服务中心要全程参与。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6月12日)。区民政局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立即制定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检查标准和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实施(2017年6月13日—8月30日)。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结合管辖机构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定时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零容忍态度,问题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每月及时将整改情况报相关主管单位,对拒不执行或者安全隐患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程序采取行政处罚、暂扣执照、关闭取缔等强力措施,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整体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检查(9月1日—9月15日)。区民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长带队进行实地检查,各镇街要根据“属地管理”派出相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对辖区养老机构检查。检查组在联合检查工作中如实填报检查记录,并逐一进行签字确认。检查要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逐项记录在案。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制措施。

(四)集中整治(9月15日—9月30日)。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消防设施不达标、不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养老机构,区民政局依法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检查整改后仍不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区民政局依法处置,书面告知其办理停业手续,在养老机构妥善安置入住老年人后终止服务,终止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此外,对于建在居民住宅楼内、不具备消防安全设施要求的非法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局提请环翠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取缔,并妥善做好老人安置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把好安全源头关。对于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或者未进行消防备案的,区民政局不得给予许可。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服务的民政服务机构,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抄告有关部门,责令停办并协调安置入住人员。

(二)严格执行“九个严禁”。民政服务机构严禁使用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卧床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三)采取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措施。对设置消防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民政服务机构,要争取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助、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在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积极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四)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各民政服务机构是单位自身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的负责人是单位首要安全责任人,要切实依法履行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具体承担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各镇街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安全风险点的一企一册建档报备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各分管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牵头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定期通报情况,确保检查实效。

(二)强化督导问责。本次大检查情况,局领导小组将随时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认真的镇街和科室(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进行问责。

局社会福利科、局属各单位及各镇街民政办要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9月23日前要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民政局。


附件: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永清    局  长

副组长:杨玉学    副局长、区老龄办主任

鲍京玉    副局长、区双拥办主任

郑雪峰    副局长

成  员:丛晓日    区社会福利院院长

张洪文    威海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张春明    威海市第二军休所所长

于文华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宋宗红    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徐青苗    区老龄办副主任

车  红    区防灾减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阮中卿    区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董  慧    区民政局双拥优抚安置科科长   

李艳琴    区老龄办综合科科长

林永刚    区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