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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农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7 17:07:06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区农业局编制有关农业方面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一是按照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环翠区政务网-环翠区农业局”上予以公开,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三是根据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政策法规、部门职能、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品认证、沼气建设、龙头企业申报、农业标准、基地建设、农业动态、精准扶贫以及农民关心的相关生产技术信息等。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开展互动,通过问卷调查、短信平台、座谈等方式,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社会监督,时刻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的办法实行“三告知”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政府要求进行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农业动态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农业局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2016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二是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三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审查确定。对于涉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本局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本局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义务的;

(二)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及时,通过环翠区政务网-环翠区农业局窗口或者科技下乡,发放明白纸的方式进行公开,保证信息第一时间被群众知晓。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局

2017年3月7日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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