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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3 09:36:00 来源:环翠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区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翠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环翠区水利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水利,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网络体系。
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并将其列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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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审核程序,迈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坚持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审核 “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公开审核都严格按程序进行,确保网络安全,无失泄密责任事故发生,并形成完整记录。审核的一般程序为:局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拟稿人在起草政务信息时,对所拟政务信息应以何种方式公开提出建议并在发文稿上注明公开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如政务信息属不公开信息,则注明不公开理由,并交由科室负责人审核。
    (三)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群众知晓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投入专项政务公开软硬件设施资金,设置公示栏、刷新各类标语;利用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关于节约用水公益性标语;二是印制了常用水法规汇编,制作了宣传单、宣传品、宣传标语横幅、画册等,在“3·22”世界水日当天,在大集设立水法律法规咨询台,现场解答公共提问,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三是在各镇村主要道路,新增固定宣传标语、局电子屏设置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四是利用移动公司群发信息的方式,向全区手机用户群发送水法宣传信息等活动开展水法律法规公开宣传活动。
    (四)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依托环翠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相应专栏的链接,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水利行业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建立水利工程透明运行的良好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取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我局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水利局主要职能、水利发展规划、防洪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水利许可项目、人大建账承诺及水利重点工程等项目进行了公开,共计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未收到公开咨询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局办公室专职信息工作人员1名,局属各单位兼职人员2名。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发生。
    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有关水利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2015年3月23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6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60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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