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威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威海市环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把残疾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圆满完成了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区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加强了残疾人保障能力。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底线,以社会保险为基础,以特殊福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共有693名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1301名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349名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3620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779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00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获得12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广大残疾人还得到了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二是提升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立足“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先后参加了“威高光明行动”、“光威助听行动”,实施了“福彩助行行动”、“残疾人家政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等近20项康复工程和服务项目。“十一五”期间,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170例、儿童矫治手术21例,提供辅助器具2145件(套),为12人装配矫形器、28人装配假肢、65人配用助视器,为孤残独居残疾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家政服务90人次,为脑瘫儿童提供集中康复训练110人次;3126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向精神病人发放“医疗救助卡”550人次;荣获了“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等称号。
三是加强了残疾人特殊教育。在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接收自闭症康复训练儿童20名,在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94人。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城镇达到100%、农村达到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
四是促进了残疾人劳动就业。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工作政策法规,不断加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残疾人就业,取得了较好成效。“十一五”期间,有600名城镇残疾人得到培训,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的农村残疾人达到500人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4216人次,有1468名残疾人实现了稳定就业;保障金征收稳步增长,平均增幅36%。
五是加大了残疾人扶贫力度。大力实施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积极开展“脱贫奔康”、“温馨安居工程”、“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志愿者助残进家庭”等工程和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通过多渠道帮扶,已有600多户贫困残疾人脱贫、50余户贫困残疾人致富,帮助162户贫困残疾人完成了危房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
六是强化了残疾人维权工作。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普法内容,人大定期对残疾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残疾人工作依法开展。在残联建立了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镇(街)、村(居)建立了法律援助站,配备了法律服务联络员,基本满足了残疾人维权服务需求。
七是健全了残疾人组织。建成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干事;206个村(居)成立了残协,选聘1名村(居)残协委员。加强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和待遇落实工作,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八是丰富了残疾人文体生活。五年来,投入3万多元,为残疾人订阅了《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杂志。充分利用“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在国家、省、市、区新闻媒体刊发播放有关残疾人方面的稿件300多篇。2009年组织参加市第六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三个优秀节目获一等奖,两个节目代表市参加省汇演并获得了奖项。建立了一支文艺、体育骨干队伍,在各大型福利企业都设有活动场所,开创了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新局面。
九是完善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十一五”期间,投资200万元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处、面积2200平方米,配备了相关设施设备,全面开展了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就业、康复指导等服务,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但是,我区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还不够完善,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区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事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发〔2009〕22号)和《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环发〔2010〕10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水平。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区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优先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文化强区建设的要求、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