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全部专题>年度公开年报>2010

区旅游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1/03/07 13:51:00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一、概述

本年度,威海市环翠区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依托互联网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发布各类信息96条,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技术平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本年度,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业务工作66条,规划计划3条,政策法规6条,其他信息21条。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中国威海环翠区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在山东省旅游政务网和威海市旅游政务网上公开,加大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年,威海市环翠区旅游局未接到居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号),按下述标准收费:复印费(A4)0.5元/张,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信息检索费4元/小时/人,材料邮寄费、材料快递费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费用;材料传真费2元/页(超过5页后每页按1.5元)。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威海市环翠区旅游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由环翠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局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形成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通过公开栏、宣传册、网站等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