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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商业贸易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01 14:38:03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次数:

环翠区商业贸易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商贸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环翠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环翠区商贸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远遥墩路99号3楼;邮编:264200;电话:0631-5336226;传真:0631-533622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环翠区商贸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8年以来,环翠区商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和服务机关为目标,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促进了商贸流通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兼职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指定了1名机关干部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从而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等逐一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为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及时公开信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以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为重点,逐步探索了一套流程明晰、要求明确、管理科学、规范可行的工作制度,通过认真实施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各项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政务工作建设,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查询便捷化、多样化的效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公开机关工作内容。一是对全局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主要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商贸流通、生猪屠宰执法、酒类流通监管等职能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行政效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三是对商贸法律法规、项目备案登记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四是及时完善了政务公开目录。

(五)落实保密要求,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正确处理保密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关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了公开信息泄密或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同时,我局按照政务建设要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政务信息的查询途径,在“依法、全面、规范、及时”上下功夫,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由“我们公布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布什么”的转变。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200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在各类新闻媒体、内部刊物等公开商贸流通相关信息44条(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0余人次,电话咨询84余人次。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环翠区商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

2.公共查阅点及资料索取点

威海市环翠区商贸局办公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工作衔接,促进了全区商贸流通工作的开展。三是宣传了商贸流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增强了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四是使商贸流通工作的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等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商贸流通工作的透明度。五是促成生猪屠宰执法、酒类流通登记备案等成为了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度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