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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
部门信息公开
镇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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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值班室(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75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工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主要领导。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区政府其他重要决策、决定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区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区政府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区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区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区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值班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区政府工作规则;

2)区政府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3)区政府工作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和主要领导;

4)区政府或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主要数据;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区政府重点工作;

8)区政府提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9)区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业会议、常务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12)涉及全市或跨地区的总体规划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决定等;

13)区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有关情况;

14)环翠年鉴;

15)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huancui.gov.cn。信息提供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52231205222727。网络维护单位:环翠区信息中心;咨询服务电话:5282617

区政府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咨询服务电话:威海市环翠区广播电视局5227457。

2)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还可以到区档案馆查询区政府公开发布的有关文件。区档案馆咨询服务电话:5224236

3)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形式。

区政府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政府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地点:市档案馆)查阅,也可以到区政府办公室查询(电话:5223120)。

●公开时限

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除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申请人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政府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威海市环翠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印刷、邮寄等收费的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区政府应急管理和电子政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7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5223120,5222727
     传真:5234451
     电子邮箱:whhc3120@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行投诉。投诉电话:5223952;通信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75号区纪委执法监察室;邮政编码:2642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

版权所有: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威海市环翠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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