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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代初期到清朝末期,威海人民多数务农,少数捕鱼或晒盐,在正常年景,尚能得温饱;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则饥寒交迫,“天大旱,人相食”、“民死几半”的惨景发生10余次。封建统治阶级,用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统治人民,使节日、喜庆、丧葬等无不带有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全区先后修建各种寺庙60余座,基督教堂、天主教堂10余处。佛教唐代甚盛,道教兴于金、元时代,基督教于清光绪年间传入。从甲午战起到威海解放,在这半个世纪中,由于日寇两次侵入,英国强租,威海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军警为所欲为,恶霸横行乡里,奸商与洋商勾结,操纵威海的经济余脉,大肆进行经济掠夺。烟馆、赌场、占卦社和明妓暗娼应时而兴,威海素有之“廉洁、俗朴、仁厚”的民风遇到破坏。尤其在日伪统治威海期间,全市人民倍受欺凌、压榨,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威海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首先领导全市人民医治战争创伤,反封建,反迷信,横扫旧社会的残渣余孽,荡涤一切污泥浊水,使娼妓改良从业,赌博场全部关闭,神像拆除殆尽,卦社销声匿迹。继而领导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工农业生产。进入六十年代,城市就业面逐渐扩大,至七十年代末,城市无待业青年。农业收入不断增加。从1956到1982年,职工工资提高0.81倍,农民人均分配提高4.14倍,人民的衣食住行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发展。全市人民学雷锋,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更加发扬。舍已救人、拾金不昧,和睦家庭、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经常出现。“五讲”、“四美”、“三热爱”,已逐渐形成一代新风。
第一章 劳动职业 第一节 职业
明清时代,威海城乡人民以务农为主,沿海一带兼营渔业。民国期间,城区居民多经商,乡村多务农,沿海多业渔。一部分妇女从事绣花手工业。1936年,全市共有工厂41家,工人4,049人;其中绣花工厂26家,女工3,482人,占工人总数的87.14%。一部分男性市民则从事码头装卸,拉人力车和赶马车等体力劳动。资本家不攫取厚利,大量使用童工。1936年,德威火柴厂120名工人中,童工占66.6%。1938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威海后,工商业处于瘫痪状态,不少工厂、商号因无法支持而大量裁减员工。1944年与1936年相比,工厂减少五分之一,工人减少五分之二,码头工人由战前的680人减至10人。
建国后,各业俱兴,就业人员不断增多。1949年末,全市有固定职工1,64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1,482人,集体所有制158人。1950年全市居民就业率为9.6%。1956年3月,市劳动部门对城市、农村潜在的技术力量和剩余劳力,如各类技术工人、专业学校毕业生、初中肄业、高小毕业生和男性普通壮工等进行调查登记,按其技能调配职业。同年,城市公私合营和小手工业、商贩组织起来,年末职工人数达到6,313人,其中全民4,057人,集体2,256人。1958年后,从农村陆续调出大批青壮年进城(后退回一部分)。至1969年末,全市职工增加到11,704人。1970年,就业率达到52.5%。此后,因市、社、队企业迅速发展,为劳动就业开辟了道路。至1979年,全市城镇新成长的4?307名的16—25周岁青年全部得到了安置。自1970至1980年,还先后从文登、荣成、乳山、蓬莱、黄县、长岛招工1,465人。
从1979年开始,为适应四化建设需要,根据上级指示,招工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通过文化考试,按成绩优劣和个人志愿进行分配。1979年参加文化考试的888人中,有666人按其志愿分配到各个部门,占就业人数的75%。
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是年全市在业人口128,223人,占总人口的60.94%。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数为65,608人,占在业人口的51.16%;从事工业的42,670人,占在业人口的33.28%;从事建筑业的人员5,387人,占在业总人口的4.2%;从事交通、邮电业的1,649人,占在业人口1.29%;从事商业饮食业及物资供销仓储业的4,471人,占在业人口的3.49%;从事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业的1,012人,占在业人口的0.79%;从事卫生、体育事业的1,259人。占在业人口的0.98%;从事教育文化艺术事业的3,138人,占在业人口的2.45%;从事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的104人,占在业人口的0.08%;从事金融业的334人,占在业人口的0.26%;其它,占在业人口的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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