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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物保护

    文物普查1974年,威海市文化局组织专人开始进行文物普查,并对市重点文物如北洋海军提督署、宋家洼古墓群等,作重点调查。经上报,北洋海军提督署及其附属建筑物被列入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3月,进行第二次文物普查,历时一个月,调查190多个村庄,采集一宗文物标本,结合宣传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法令;发现仁柳庄、柳家庄两处古文化遗址和甲午战争时期的炮弹等文物;对原有文物重新作调查,摄制图片,绘制文物保护面积图和方位图,并成立文物保护小组。

    文物保护建国以后,威海市人民政府曾发布关于文物保护的布告,并责成文化局安排专人负责文物工作。1977年11月22日,威海市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保护文物的布告》,同时确定了8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0年8月2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颁发文件,强调文物保护纪律及有关法令,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补充调查。

    威海境内的地下文物从未进行有计划地挖掘,只是对生产和施工中暴露出土的文物进行清理和抢救。1956年,在姜南庄清理一座汉墓,出土文物20余件。1978年,在鲸园清理了一座战国古墓,出土文物30余件。粉碎“四人帮”后,先后对部分地上古建筑物和纪念建筑物进行整修和复修。1978年8月,开始整修北洋海军提督署。1979年,维修日岛炮台。1981年,复修“收回威海卫纪念塔”。对散佚在民间的零星文物,也进行搜集、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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