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切实为单位用人和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促进毕业生资源合理流动,根据省里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毕业前与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报到即可。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二、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协议书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然后持协议书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持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报到,同时凭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调整改派的毕业生,从网上打印解约函后,加盖原单位公章,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威海生源毕业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家庭户口簿直接到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四、用人单位应在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当天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一年后持报到证、劳动合同、转正定级表到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