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1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ancui.gov.cn/col/col57876/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电话:0631-522209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三大任务,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更新网站各个栏目内容,提高工作信息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通过环翠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79条,其中机构职能7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23条、建议提案2条、业务信息30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95条,其他信息14条。另外,还通过“最威海是环翠”政务号公开政务信息65条,其中金融风险提示信息9条,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科普信息22条,其他信息34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及时、有效办理各项信息公开,并做好对接沟通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比往年增加1件,已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1件、答复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上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公开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不涉及个人隐私、不涉及国家秘密、内容准确无误。

4.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持续更新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情况,进行金融政策宣传引导和金融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维护,杜绝错链、断链。建好用好“最威海是环翠”政务号,推动各类政策、举措、工作动态等的发布和解读。线上线下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5.监督保障方面。持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夯实工作基础。规范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审查规定,定期开展网站的自查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网站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部门网站信息浏览量不高,群众的知晓率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全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围绕地方金融监管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严肃工作纪律作风,提升全员参与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1件。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部门会议、建议提案等相关信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本单位在各类媒体平台刊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报道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知识科普等,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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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 | 《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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