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1:02:28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度。2021年,我局通过环翠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43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条、规划计划6条、财政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101条、建议提案1条、业务信息19条、其他信息8条。

强化金融政策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公开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涉企公共政策64条。公开金融业扶持政策、威海创新园金融支持政策等惠企政策清单6项,详细列明政策干货、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联合辖区各银行机构编制《环翠区金融政策及银行产品汇编》并对外公布,加强对各级优惠扶持政策及银行优质信贷产品的宣传推广。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和现场观摩,进一步为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拉近了群众和政府工作之间的距离。

强化金融监管公开。在行政执法方面,事前公开执法人员信息4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7项,及时调整更新权力权责清单,保证权力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在“双随机、一公开”方面,公开抽查事项3项、抽查检查实施方案3个、抽查结果1个以及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等内容,实现监管工作公正公开。对2家注销经营许可证公司、1家退出试点公司进行公示,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机构设置、领导及分工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仔细对政务网站公开栏目进行梳理,更新完善《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公开依据等基本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局着重利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统一规范,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优化“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栏目设置,增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同时加强对各版块信息更新频率管理,围绕金融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金融行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善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落实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综合科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综合科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不够及时高效。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照国家、省、市、区要求,围绕金融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充实公开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收集、编辑、管理能力。同时,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梳理政务网站栏目及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进行答复并主动公开1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扎实搞好政民互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市民代表到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互动交流、实地观摩,增进了群众对金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政务网站互动栏目发布网上调查问卷,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回应金融领域热点问题,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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