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0:2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公布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为促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海滨中路26号,邮箱:wenguangxinjugongyong.wh.shandong.cn,编:264200,电话:0631-5188309)。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环翠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以“文旅环翠”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为重要载体,并通过设立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加强与新闻媒体宣传合作、开展网络交流互动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网站、公告栏、电话咨询等方式,全面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着力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务信息、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等,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

2021年,文化和旅游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9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15条,财政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23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条、市场监管5条、公共文化体育14条),建议提案7条,业务动态55条(其中,通知公告16条、部门工作39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2条。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当面提交,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也,也可通过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1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周期管理,完善公文签发流程,明确公开属性,建立公文管理台账,认真审查拟不主动公开公文,扩大主动公开比率,从源头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均及时与业务科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公开信息是否违背公众利益、是否对企业和个人信息造成影响,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据此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副局长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副局长各负其责、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切实做好“文旅环翠”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我局明确每周发布3期信息,先后提交业务科室、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提交局分管领导审核,对重要信息发布提交局主要领导审核;做好“文旅环翠”抖音号的视频发布,围绕景区、民宿、酒店、非遗等打卡点,积极正面宣传展示环翠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新举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科室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使政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

针对存在的不足,2022年,我局将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加大宣传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单位、透明单位、创新单位、廉洁单位的促进作用。做好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文化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以公开服务我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共办理并答复建议提案7条,办结率为100%。在妥善处理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同时,提升了局机关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文化活动,为百姓提供互动性、趣味性强的线上文化活动,吸引众多百姓参与。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对公共文化服务信息进行发布,保证了信息公开透明。

(改)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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