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0:4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ancui.gov.cn/col/col57875/index.html?vc_xxgkarea=11371002MB2857788E&fbtime=2024&jh=264)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环翠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电话:0631-52309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环翠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规范医保信息公开程序,丰富医保信息公开形式,持续提升医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与实效。

1.主动公开。环翠区医保局始终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民参保、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药改革等核心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企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并解读医保政策。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等多个方面。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医疗保障局通过门户网站、最威海是环翠政企号发布政务信息11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环翠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安全。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动态调整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做好相关栏目更新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环翠区医保局着力构建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多元化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可及性。优化网站与新媒体平台,持续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板块,将其打造为政策发布、办事查询、互动交流的核心移动平台。拓展基层公开服务渠道,深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依托全区14家标准化医保工作站(点)及镇(街)、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将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政策明白纸等公开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

5.监督保障。环翠区医保局将监督保障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社会评议与反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对医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台账,及时研究改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制度专题学习,将政务公开理念和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对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存在问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上有所不足,同时在政策解读场景化、公开平台适老化及基层公开标准化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改进措施:在本年度环翠区医疗保障局将以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定群体,制作等更直观易懂的解读产品。同时优化平台无障碍服务,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特殊群体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其次深化基层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各医保工作站(点)的公开事项、流程与展示形式,推动服务下沉与信息下沉深度融合。最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标准目录,让政府信息贴合民生需求,更能服务企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5年,环翠区医保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5年,环翠区医保局牵头承办政协提案2件,未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5年,环翠区医保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环翠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民生保障、工作动态等方面发布政务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

4.其他方面:“以双重守护 健康无忧”为精准扩面专项行动主题,通过举办全市参保扩面启动仪式、医疗保障专题文艺汇演、“五进”等活动,拓宽宣传覆盖面。探索融合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码结算率显著提升。配合上级部门探索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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