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1: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调整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公布环翠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环翠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18号楼,邮箱:hcqylbzj@wh.shandong.cn,电话:5230919)。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环翠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环翠区医保局通过环翠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9条,通过电视台、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15条。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威环政公组发〔2019〕3号)要求和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环翠区医疗保障局对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区医保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四)制度建设及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办公室为政务公开专门科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环翠区人民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夯实基础。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人民政府网站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实时动态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政,完善网络问政制度,及时对欺诈骗保、医保待遇等热点和焦点问题作出回应;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广播等渠道,印发宣传单和海报等方式,以全覆盖、多层次宣传解读最新的医保政策,全年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开展政策咨询近40场,解答群众咨询2万多人次,同时开展入户宣传,切实做牢宣传推广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计划规划不够充足;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区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到医保领域的重大政策调整事项,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晓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环翠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12日挂牌成立,因为是新组建部门,所以2019年度未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环翠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均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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