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环翠政务网(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竹岛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威路141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322764;传真:0631—532276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度和时效性,在促进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本部分包括2021年度竹岛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竹岛街道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竹岛街道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竹岛街道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竹岛街道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工作不断走上规范化道路。
2021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7余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68条,包括政务机构职能类5条、政策文件类6条、规划计划类10条、重点领域精致城市建设2条、业务动态类24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4条;《今日竹岛》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984篇,微博发布稿件555篇,内容涉及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社会事务、司法综治、社区建设等领域内容。
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传达各级政府政策解读,发布街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的政策的解疑释惑等信息。本年度公开了政策解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并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提升回复效率,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高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信息采集、审核、上报流程,明确“年初有目标、平时有监督、年终有总结”的直通车式政务公开流程。一是拓展信息采集双车道,一方面结合上级推送及相关要求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做好信息多级同步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是通过各科室、街道青年干部等中坚力量,结合日常工作等拓宽信息采集,确保应采尽采。二是完善信息审核多车道,实行信息审核多头化,按领域、按时间、按级别进行多层次审核,确保信息的精确性、精准推送、智能管控。三是建设信息发布快车道,实行专人负责、专员管理,信息汇总一条线,集成式发布,确保工作发布不漏项、不缺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了“1+2+X”信息公开模式,即:1个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微博2个官方新媒体平台,公开栏、网上办事大厅等若干公开渠道,坚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加政务信息公开条目。一是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不断加强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维护,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维护,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确保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准确可靠。三是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等资料,设置自助查询机、电脑等查询设施,供办事群众使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街道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推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采取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确定由党工委委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科室,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梳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同时,本年度在街道范围内组织2次信息公开培训会,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有序进行。2021年,未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个别问题。2022年,我街道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部分办公室政务公开观念不强,造成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2.主动公开意识待提高。公开内容多为工作动态,对于政策文件、公告公示等信息公开量较少。
3.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度等方面专业度不够,缺乏系统、权威的业务培训。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活动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各科室日常管理之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与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的要求责令整改。
2.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提升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环翠区政务公开要点》,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公开与服务结合,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推进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着力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基础上,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新形式。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