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231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58条、政务微信公开167条、其他方式公开996条。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根据环翠区发展改革局机构职能及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领导、人事任免等单位概况进行公开,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发改部门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并通过文字解读、图文解读、领导干部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方式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
三是提高预决算执行透明度,按时在网站对2020 年度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决算、2020年度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预算等内容进行公开。
四是强化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对群众关心的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专题公开,加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便于政策的实施。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2021年,共收到建议提案4件,截至8月底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2021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有1件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予以公开,其余4件经沟通来信人后,均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是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在网站对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等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对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内容动态更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2次,对群众关心的停车收费、“海贝分”等问题进行解答。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有1件关于项目立项情况申请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予以公开,其余5件经沟通来信人后,均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制度建设及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执行发布审核等制度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文字解读、图文解读、领导干部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方式对文件精神进行解读,本年度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不断完善原有网站内容,发布各类信息158条。开设政务新媒体——“信用环翠”公众号,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67条。同时,通过12345热线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政策解释,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本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科室,并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将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等事项纳入工作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经验总结不够及时,公开的手段途经比较单一。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管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提高主动公开质量,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根据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对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进行了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开。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举办政府公开日、开展社区宣传等方式,对群众关心的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5.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中心、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均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
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2日
威海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