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调整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公布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邮箱: hcqfgj@wh.shandong.cn,邮编:264200,电话:0631— 5223178,传真:0631—52009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我局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查管理、有人上传信息。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规范性文件印发标注公开属性,将应公开文件第一时间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并同时发布文件解读。2020年,共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配套图文解读2篇。
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设立了投诉电话。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平台发布文件解读2篇,在线问政互动交流2次。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威环政公组发〔2020〕1号)要求和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区发改局对减税降费、价格与收费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开。2020年,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11条,减税降费信息公开6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5条,价格与收费信息公开8条。并且,对机构设置与职责、部门领导、人事任免、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栏目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有2件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其余2件经沟通来信人后,均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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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公开范围需进一步规范。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同时加强保密意识。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新亮点,密切我局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收到人大建议1件,进行了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开。
2.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蓝色经济区服务中心、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社会信用服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均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