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等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文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区民政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信息9条,政策文件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1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重点领域信息96条,建议提案信息5条,业务动态信息50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3条,共计193条。其中,重点领域—养老服务栏目下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信息按月度更新;重点领域—社会救助栏目下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情况按月度更新,临时救助及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更新;重点领域—社会福利栏目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按季度更新;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栏目下的为民实事进展情况按月度更新,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按季度更新;业务动态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最低六个月更新一次,部门工作最低两周更新一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人为自然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公开,区民政局已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了该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健全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正式文件的制发工作,制发正式文件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严格把关,规范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21年度区民政局参与清理政府政策性文件13件,其中建议保留9件,建议废止2件,建议宣布失效2件;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建议保留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年度区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账号的运营维护,确保重要民政信息实时更新,并为群众答疑解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设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区民政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区民政局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协调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8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需要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的群众个人信息脱敏不及时,二是在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中存在少量错敏词。对此,我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一是对重点领域-养老服务-补贴发放中涉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的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了系统脱敏,并提醒相关业务科室注意分别保存用于公开的补贴发放信息和用于业务统计的补贴发放信息;二是对政务新媒体中存在的错敏词,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化整改,并出具了整改报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度区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1年度区民政局认真组织落实《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做好决策公开,在区司法局的统一调度下,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二是加大管理和服务公开力度,及时与区委编办沟通,更新完善本单位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配合区司法局统一调度,调整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及时公开《环翠区民政局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和《环翠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开力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以及抽查结果情况的公开;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调整事项要素,做好环翠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三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及时更新为民实事执行公开专题栏目,按月度公开本单位为民实事最新进展情况;
四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调度做好财政预决算双公示,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公开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按月度公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情况、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情况、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情况,按季度公示临时救助及资金支出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孤儿与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情况,并按要求对部分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五是做到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做到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后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六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直观大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增强政民互动,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社会事务、大病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
3.2021年度区民政局共答复5件政协提案,分别为区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2、53、55、73、77号提案,并及时在环翠区民政局网站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4.2021年度区民政局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府开放日邀请公众代表参观环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就“离婚冷静期”“办理登记所需材料和程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增进群众对于民政工作的了解,同时设置意见箱,接收民众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政民沟通,更好地为民服务。
5.2021年度区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取消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各辖属单位作为信息公开主体,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核,由局办公室统一利用区民政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1月12日
环翠区民政局
2021年度环翠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