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9:5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规范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2条,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92条。内容涉及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分工、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

我局在环翠区政务网专题上主动公开了本年度四个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开展了4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保留11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设立重大决策事项意见征集栏,公开2021年度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事项透明度。牵头调度执法公示专题,事前公开栏目发布环翠区司法局执法监督途径,事后公开栏目发布2021年度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12月下旬收到依申请公开一件,已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务网站日常更新和管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公开信息均需填写《环翠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发布台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时发布2021年度《 环翠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符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全力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更新周期及文件时效性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法治环翠”微信和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水平。2021年,未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联动性有待加强。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加强与各科室、事业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对涉及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单位实行定期督导,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与及时性,形成公开合力。二是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全面落实环翠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矫务监督与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了政协提案1件。公开了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66号丛明燕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建议》的答复。

      4、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环翠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威海市环翠公证处,两个单位根据区司法局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电子屏宣传等形式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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