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要求,现公布环翠区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环翠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147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26285,传真:0631-52262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环翠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环翠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和水利业务融合,全方位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环翠区水利局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环翠区水利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年内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部署会议,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编制了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了《互联网信息审查制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021年度,通过环翠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9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12条,业务动态43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营商要闻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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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环翠水利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政务公开定期审查制度》和《政务公开动态扩展机制制度》,对年内产生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积极做好上级政策和本级政策解读和落实工作,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水利局环翠政务网,及时收集整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图片、文字、表格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重点更新民生关注的政务信息,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居民出厂水水质信息并进行公示,保证居民放心用水。三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不断更新环翠区取用水等方面建设工作,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降低企业获取信息难度。
5.监督保障。2021年,环翠区水利局根据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将政务公开工 作细化分解到科室,并安排政务公开培训1次,确保做到“ 应公开,尽公开”。此外,水利局还将政务公开作为考核的重要部分进行管理,充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 、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 、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 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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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区级部门单一性业务限制,政务公开的意识和水平有限;二是政民互动有待加强,调查问卷等活动举行较少。
改进措施主要有:一是立足业务特色,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增加政民活动种类,增加政府公开日、调查问卷和问答活动等,提高政务公开的亲民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环翠区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科室分工及时完成并上传财政预决算、水质信息、业务动态等方面信息,更新上级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年内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组织了一次政府公开日活动,邀请社区部分幼儿园学生和小学生来水利局参观水文化展厅,通过政务公开营造更深厚的节水、护水氛围。
5.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水利局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提供业务相关数据和资料,高水平完成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