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4:2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ancui.gov.cn/col/col57858/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威海市和平路8号,电话:0631-522564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环翠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1.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区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聚焦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2条,通过最威海是环翠APP发布业务动态49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减税降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采购及各类专题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和去年申请数量持平,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办理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财政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4.平台建设方面。区财政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根据部门职责和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栏目分类设置,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同时在最威海是环翠APP发布工作动态和反诈信息,提高公众获取信息便利度。

5.监督保障方面。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公开目录分解到科室,明确责任人和更新周期,做到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公开信息高质规范。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积极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对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存在问题。对于申请内容较为模糊或复杂的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较低。

(二)改进措施。加强沟通与协作,一是与申请人保持良好沟通,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申请人理解申请流程和答复结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及时、准确给予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获奖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区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2025年区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

(四)创新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区财政局依托“政府开放日”活动,联合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增强群众金融风险识别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群众参与度。

(五)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5年,区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财政职能,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要点进行信息公开,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的常态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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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