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4 15:16:23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翠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上级通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201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十大项内容,所附统计数据时间为2013年1月1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妥善处理公开申请,及时公开财政信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信息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部门实际,分管副局长抓督促协调落实、办公室牵头协调、具体督导,上下配合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对于重点信息发布、政府预决算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复等关键事项,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格考核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内部处理流程和考核机制,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招标采购信息等。预算信息公开是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的重点,2013年3月,在政府政务网财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经区人大审议批准的2012年环翠区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了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另外,2013年本单位发布业务公开信息类4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政府采购专网信息268条。同时,将保障民生发展作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大了财政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企业政策、会计管理、财政教育减免政策、社保医疗政策、政府采购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务公开力度,帮助广大群众查询和掌握相关政策,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优先选用电子信息化的手段,主要通过环翠政务网和环翠区采购网进行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区财政局建立了一套“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立即主动公开,对于涉密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2013年,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先后受理咨询24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6人,电话咨询214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为局内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于我局的业务范围,因此无收费情况。2013年,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因此未发生诉讼的有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政府信息对外公开采取“一个口对外”的原则,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各科室、单位需经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将相关情况提交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对外发布,努力做到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涉密信息绝不公开。
八、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切实做好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级级促公开的良好局面,使信息公开做到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是强化公开内容,扎实做好群众最关心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涉及的职责权限、服务内容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等,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在区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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