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环翠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3 09:16:23


区政府:

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户区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区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12个,有4个项目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其中新增建设项目2个475户,为沙窝片区和威海朗廷项目片区,新开工建设面积5.5万平方米;2014年结转项目2个,为徐家疃片区和望岛片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4户。

(二)棚户区工程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2015年底,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25条,其中,省、市、区政府及部门文件、通知等类10条,其他信息15条。公开方式:

一是政府网站。在区政府网站、区住建局网站公开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以及开工情况、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等。

二是新闻媒体。对保障性住房落实情况及时在市、区级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开。

三是宣传栏。保障性住房政策、安置补偿方案、保障措施、保障对象等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及时进行公开,并张榜公布。

四是依申请公开。按照相关申请,依申请依法公开相关保障性住房信息。

五是互动交流。《关于赴曹县等地考察学习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的情况报告》在《环翠视窗》发表,为我区推进货币化安置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三)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拓宽载体,畅通渠道。对我区住房保障各类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二、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住建部《通知》要求,环翠区住建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住房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规范管理、完善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领导,建立机制,狠抓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规范建设。对我区住房保障各类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住房保障信息,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情况;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准入和退出机制等信息,主要公开形式有:

一是政府网站。区政府网站、区住建局网站公开了申请办理保障资格的办理部门、申请条件、所需资料、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咨询电话等;发布销售报名公告信息。公开了销售项目、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提交的资料等。发布公开摇号公告信息。公开了摇号时间、地点、参加人;住房保障政策、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摇号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区住建局网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可进行查询。

二是市、区级新闻媒体。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以及开工情况、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等及时在市、区级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开。发布销售公告信息。公开了销售项目、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提交的资料等。发布公开摇号公告信息。公开了摇号时间、地点、参加人。

三是街道、社区宣传栏。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信息、保障对象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等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及时进行公开。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在居委会、办事处张榜公布。

四是住房保障服务指南。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住房保障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在《住房保障服务指南》进行公开。

五是环翠区民生手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如何办理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如何办理威海市区廉租住房补贴资格登记证等事项在《环翠区民生手册》进行公开。

在10月组织开展的黄金顶三期经济适用住房三批次公开销售摇号工作中,主动将销售公告、摇号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住建部门网页、电视台、报纸等媒介进行全方位公开,并逐个通知参加摇号当事人,确保各类信息真实、准确传达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在摇号现场,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邀请纪委、媒体、社会群众现场进行监督,并对摇号实施全程录像,确保公开、公平、公证,顺利完成了38套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销售工作。

目前我区没有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三、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制定并下发《环翠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转发国家、省、市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典型违规案例,发布专项执法检查和对违规企业处理情况。二是监督验收信息公开,主要公开了项目名称、监督验收节点和时间,参加验收各参建主体名称等。三是竣工验收信息公开,以竣工标识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各参建主体基本信息、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00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0条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条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8条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1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2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件

1.当面申请数

10件

2.传真申请数

0件

3.网络申请数

0件

4.信函申请数

0件

(二)申请办结数

10件

1.按时办结数

10件

2.延期办结数

0件

(三)申请答复数

10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件

涉及商业秘密

0件

涉及个人隐私

0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2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0件

(三)其他情形数

0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2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0件

(三)其他情形数

0件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人

2.兼职人员数

0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0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0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