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1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29296)。
—、总体情况
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各项措施、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围绕人社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按要求对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领导、人事任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为民实事进度表、政策信息、各类(人社)补贴信息公示、业务经办流程、人大/政协提案信息等进行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6条(含政务微信公开信息75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1条,主要包括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领导、人事任免等信息共10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民实事进度表等信息10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17条,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信息12条,人社领域政策信息12条,岗位供求信息12条,“以工代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稳岗扩岗补贴等各类补贴公示信息48条,更新人社业务经办流程信息27条,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提案信息6条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1年度,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主要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其中主动公开1件,占比50%;无法提供1件,占比50%,为我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情形。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人社领域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三审三校”原则,围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工作动态,做好主题策划和宣传推广工作,发布权威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本年度未制发或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人社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努力做好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定期对栏目维护和内容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不断拓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对人社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强化对优惠政策的解读和回应,提高了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定期调度、研究工作进展、制定推进措施。结合各科室、部门人员调整情况,不断充实政府网站管理员队伍,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学习内容,管理员整体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2021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它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7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机 构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1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1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下一步要督导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地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
二是工作人员能力仍有不足。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深入学习政策法规和相关案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共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回复,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根据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对优化营商环境、稳岗就业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结果已于2021年9月在网站公布。
(四)本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参观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由工作人员就“居民养老保险”“劳动职业技能鉴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增进群众对于人社工作的了解,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下属事业单位有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威海市环翠区劳动监察大队、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威海市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五个单位信息公开全部通过局机关统一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公开。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