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建设“文明威海”的总体要求和区委提出的用3-5年的时间里把环翠区建设成为“经济强区、文明城区、和谐社区”的奋斗目标,我区将开展建设“文明环翠”活动,突出实施理论武装、素质养成、营造环境、塑造文明品牌、诚信建设、爱心互助、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繁荣文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弘扬威海精神等“十大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文明程度,为建设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和谐环翠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保障。
根据“文明环翠”建设的要求,区文明办初步拟定了《关于“文明环翠”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文明环翠建设“十大工程”任务分解》(征求意见稿),先将其发放给你们,望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交于区文明办。
威海市环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7月5日
威海市环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文明环翠”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建设“文明威海”的总体要求和区委提出的用3-5年的时间里把环翠区建设成为“经济强区、文明城区、和谐社区”的奋斗目标,建设“文明环翠”要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突出实施“十大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文明程度,为建设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和谐环翠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保障。
一、理论武装工程
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等教育活动,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区党员干部。(1)加强教育阵地和理论队伍建设。改善各级党校的办学条件,加强远程教育网络的配套建设,提高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水平;选拔优秀理论人才,充实讲师团、充实各级党校教师队伍;(2)强化理论调研工作。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研究,力争取得一批优秀研究成果。(3)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强化理论培训。结合实际,定好课题,健全制度,继续抓好区委及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突出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规划,落实经费,明确责任,组织干部进党校、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党政群机关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大型理论讲座。区委党校每年至少对农村支部书记进行一次轮训;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全学习制度,确定必读书目,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使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二、素质养成工程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崇尚科学文明,弘扬传统美德,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入手,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并本着分层施教、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素质养成体系。(1)提高群众的政治素质。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利用冬季组织一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教育活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利用好机关“三个学校”、职工业校、市民学校、农民夜校,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企业、社区,开展好全民读书活动。(2)提高群众的文明道德素质。根据时代要求,编写和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职业道德规范,规范公民的行为;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编写文明礼仪手册,组织文明礼仪培训,教育群众遵守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在环翠有线台开设《文明论坛》、《陋习曝光台》等专栏、专题节目,引导人们自觉规范个人的言行。组织“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弘扬家庭美德。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月,广泛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组织开展“文明环翠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发动群众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设施,培育良好的人际关系,尊老爱幼、夫妇和睦、邻里团结、热情友善;组织“共铸诚信”宣传月,宣传诚信理念,曝光不诚信现象,引导人们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3)提高群众的科学素质。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全区年人均科普经费支出达到1元以上,进一步完善科技馆等科普基地建设;实施“科普进社区、科普村村通工程”,2006年前,基本实现每个居委会、每个村都有科普宣传栏,并且能够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内容,今后5年,每年要新建1处科普画廊,每年新建社区科普学校3所。组织经常性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展览、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科技周”、“科技月”和“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全区性的科普集中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3次;在环翠有线台开设宣传栏目、节目,在政府网站建设科普网页,并利用好其他科普宣传阵地,采取其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远离黄、赌、毒,抵制邪教,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营造环境工程
通过各种途径,全力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1)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每年在各行各业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营造干事创业光荣的氛围。(2)完善形势任务报告会制度,落实形势报告师资队伍,定期进行形势分析,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照先进找差距,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建立舆情调查分析制度和民情恳谈制度,了解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发挥基层和群众的智慧,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好重大主题和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在环翠有线台开办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栏目、节目,推广经验,揭露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4)根据新的形势,针对新的思想问题,不断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破除阻碍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5)加大外宣力度,利用好国内外外宣媒体,集中展示环翠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
四、塑造文明品牌工程
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战略,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档次。(1)打造文明城区品牌。围绕全国、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结合环翠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硬软件建设,争取在2010年前进入省级以上文明城区行列。
(2)打造文明社区品牌。突出绿色、安全、温馨和文化品位,建立特色社区示范点,以点带面,争取在2——3年的时间,建设出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明社区。(3)打造文明村镇品牌,突出农村风貌、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和精神文化需求,突出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突出国家、省、市文明示范村镇的辅射带动作用,争取在3——4年的时间,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村镇。(4)打造文明服务品牌。广泛深入地开展“创文明行业,树服务名牌”活动,3年内每个服务行业至少要培育一个市级服务名牌;加强市、区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及有关部门的社会服务热线的规范建设,深入开展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行风评议活动,完善服务承诺制、服务代理制、执法公示制、“一站式”服务制和为民服务联动。(5)打造教育基地品牌。大力加强现有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建设,争取建成一个省级以上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五、诚信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好“诚信环翠”系列实践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讲诚信”的人文环境和经济环境。(1)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文明诚信示范街”活动。组织行业协会签订文明诚信公约,建立文明诚信联盟。(2)继续组织开展“诚信个人、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市级以上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商店、诚信经营户等。(4)围绕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三大主体,建立完善环翠信用网,建立诚信档案,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建立上下结合的评价机制和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惩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偷逃骗税等行为,规范社会事务和人际交往,促使人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
六、爱心互助工程
弘扬奉献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互助互乐、关爱他人的道德风尚。(1)开展“友爱在商场”、“友爱在医院”等活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2)广泛开展“爱心捐助”、“慈心一日捐”和“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活动,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慈善基金,进行社会公益捐助,为下岗职工、灾区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3)深入开展部门联系村、党员联系户活动,帮助尚未脱贫的农村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4)深入开展深化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下乡进社区、进万家”活动,逐步形成常下乡、驻社区的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援助。(5)培育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到2010年,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5%,形成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基地、志愿者服务中心三级组织网络。组建“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立青年志愿者流动“爱心血库”;实施“周末爱心奉献接力行动”,普遍推行节假日、双休日志愿服务和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制度;建立“社区义工”制度,推进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做文明使者”繁星计划。
七、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工程
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1)实施“树魂立根”行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2)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3)继续改建、扩建和增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红色旅游活动。(4)加强少年宫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到2008年,建成一所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规模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的青少年活动中心。(5)继续实施“蒲公英”计划,创作推出一批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6)开展“倡导文明、健康上网”系列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便于管理、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阳光连锁网吧”。净化校园周边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繁荣文化工程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1)多方筹措资金,扩大共享范围,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及基层和家庭档案室、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区图书馆、文化馆都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档案馆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图书馆藏书量达到每百人160册以上。力争在3年的时间里,每个镇、街道办事处都建有藏书10000册的书库,每个村、居委会都建有藏书3000——5000册的图书室;每个街道都建有综合性、多功能、每万人占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文体活动中心;60%的村庄有设施配套的文化大院。(2)科学选题,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加大精品创作力度,确保在全市的领先地位。(3)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对外打响“歌咏之乡”的品牌。(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力争在文化市场化、产业化上实现突破,取得成效。(5)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精心策划组织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好国际性和国内的文化交流活动。(6)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打造精品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7)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制建设;开展对娱乐场所、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图书市场、印刷企业、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净化文化市场。
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规范公共场所秩序,优化公共环境,提升城乡文明程度。(1)深入开展“平安环翠”活动。提高技防、人防、消防、心防水平,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确保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2)组织好“洁净行动”,搞好城乡环境卫生。做到无垃圾积存暴露、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无乱贴乱画、无公共场所吸烟等现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3)组织好“碧海行动”,搞好污染威海湾的养殖清理工作,控制水污染,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组织好“蓝天行动”,控制空气污染,确保市区空气污染指数要保持在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组织好“青山行动”。加快荒山绿化步伐,2008年前完成宜林荒山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逐步提高绿化美化水平。严禁乱采石矿,尽快恢复已被破坏的山体。 (4)组织好绿色社区建设,引导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公共绿地认养”等多种形式的环保公益活动,绿化美化社区环境;组织好“文明生态村”建设。农村从改水、改厕、改线、改厨和改变村街面貌入手,逐步实现街道硬化、村庄绿化、家庭净化,建设“文明生态村”。
十、弘扬威海精神工程
坚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地方文化精神相结合,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创新创业、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威海精神。(1)利用环翠有线台及其他宣传阵地深入地宣传威海精神,务求威海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在机关、企业、农村广泛开展威海精神大家谈活动,深入挖掘威海精神的内涵,深化对威海精神的认识。(3)在全社会开展各种主题的威海精神实践活动,使每个市民不仅要做威海精神的宣传者,而且要做威海精神的实践者,使威海精神体现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4)在各行各业推选出“弘扬威海精神标兵”,为人们树起弘扬威海精神的典范。
“文明环翠”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建设“文明环翠”的各项任务列为任期目标,纳入年度考核,落实责任。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层层分解任务,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确保文明环翠建设的“十项工程”取得实效。
文明环翠建设“十大工程”任务责任分解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文明环翠”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任务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1、加强教育阵地和理论队伍建设。改善各级党校的办学条件,加强远程教育网络的配套建设,提高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水平;选拔优秀理论人才,充实讲师团、充实各级党校教师队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2、强化理论调研工作。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研究,力争取得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3、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强化理论培训。结合实际,定好课题,健全制度,继续抓好区委及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突出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制定规划,落实经费,明确责任,组织干部进党校、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党政群机关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大型理论讲座。区委党校每年至少对农村支部书记进行一次轮训;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全学习制度,确定必读书目,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使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4、提高群众的政治素质。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利用冬季组织一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集中活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企业、社区,带动干部群众的理论学习;利用好机关“三个学校”、职工业校、市民学校、农民夜校,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企业、社区,开展好全民读书活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经贸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5、提高群众的文明道德素质。根据时代要求,编写和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职业道德规范,规范公民的行为;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编写文明礼仪手册,组织文明礼仪培训,教育群众遵守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在环翠有线台开设《文明论坛》、《陋习曝光台》等专栏、专题节目,引导人们自觉规范个人的言行。组织“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弘扬家庭美德。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月,广泛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组织开展“文明环翠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建文明环翠、做文明公民”,自觉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设施,培育良好的人际关系,尊老爱幼、夫妇和睦、邻里团结、热情友善;组织“共铸诚信”宣传月,宣传诚信理念,曝光不诚信现象,引导人们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区文明办、区广电局、区妇联、区教育局。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6、提高群众的科学素质。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全市年人均科普经费支出达到1元以上,进一步完善科技馆等科普基地建设;实施“科普进社区、科普村村通工程”,2006年前,基本实现每个居委会、每个村都有科普宣传栏,并且能够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内容,今后5年,每年要新建1处科普画廊,每年新建社区科普学校3所。组织经常性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展览、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科技周”、“科技月”和“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全区性的科普集中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3次。(区科技局、科协)
7、在环翠有线台开设宣传栏目、节目,在政府网站建设科普网页,并利用好其他科普宣传阵地,采取其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远离黄、赌、毒,抵制邪教,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区委政法委、区科协、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广电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8、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每年在各行各业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营造干事创业光荣的氛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广电局)
9、完善形势任务报告会制度,落实形势报告师资队伍,定期进行形势分析,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照先进找差距,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建立舆情调查分析制度和民情恳谈制度,了解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发挥基层和群众的智慧,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10、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好重大主题和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在环翠有线台开办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栏目、节目,推广经验,揭露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
11、根据新的形势,针对新的思想问题,不断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破除阻碍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区委宣传部)
12、加大外宣力度,利用好国内外外宣媒体,集中展示环翠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区委宣传部)
13、打造文明城区品牌。2010年前,争取进入省级以上文明城区行列。(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14、打造文明社区品牌。争取在2——3年的时间,建设出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明社区。(区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
15、打造文明村镇品牌。争取在3——4年的时间,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村镇。(区文明办、各镇)
16、打造文明服务品牌。广泛深入地开展“创文明行业,树服务名牌”活动,3年内每个服务行业至少要培育一个市级服务名牌;加强市、区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及有关部门的社会服务热线的规范建设,深入开展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行风评议活动,完善服务承诺制、服务代理制、执法公示制、“一站式”服务制和为民服务联动。(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文明办、区经贸局)
17、打造教育基地品牌。大力加强现有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建设,争取建成一个省级以上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红色旅游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
18、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文明诚信示范街”活动。组织行业协会签订文明诚信公约,建立文明诚信联盟。(工商环翠分局、区经贸局、各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工商环翠分局)
19、继续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市级以上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商店、诚信经营户等。(区文明办、工商环翠分局、区经贸局、区审计局、环翠国税局、地税环翠分局、环保环翠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20、围绕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三大主体,建立完善环翠信用网,建立诚信档案,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建立上下结合的评价机制和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惩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偷逃骗税等行为,规范社会事务和人际交往,促使人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区外经贸局、工商环翠分局、区卫生局、环翠国税局、地税环翠分局、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牵头单位:政府信用评价制度由区政府办牵头;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个人信用评价制度由区经贸局牵头)
21、开展“友爱在商场”、“友爱在医院”等活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区经贸局、区卫生局)
22、广泛开展“爱心捐助”、“慈心一日捐”和“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活动,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慈善基金,进行社会公益捐助,为下岗职工、灾区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区民政局)
23、深入开展部门联系村、党员联系户活动,帮助尚未脱贫的农村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区委组织部)
24、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下乡进社区、进万家”活动,逐步形成常下乡、驻社区的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援助。(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文化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计生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25、培育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到2010年,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5%,形成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基地、志愿者服务中心三级组织网络。实施“周末爱心奉献接力行动”,普遍推行节假日、双休日志愿服务和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制度。建立“社区义工”制度,推进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做文明使者”繁星计划。(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26、组建“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立青年志愿者流动“爱心血库”(团区委、区卫生局)
27、实施“树魂立根”工程,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区教育局、团区委)
28、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妇联)
29、加强少年宫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到2008年,建成一所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规模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的青少年活动中心。 (团区委、区建设局)
30、继续实施“蒲公英”计划,创作推出一批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区教育局、团区委)
31、开展“倡导文明、健康上网”系列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便于管理、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阳光连锁网吧”。净化校园周边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公安环翠分局、工商环翠分局,牵头部门:区文化局)
32、多方筹措资金,扩大共享范围,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区图书馆、文化馆都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图书馆藏书量达到每百人160册以上。力争在3年的时间里,每个镇、街道办事处都建有藏书10000册的书库,每个村、居委会都建有藏书3000——5000册的图书室;每个街道都建有综合性、多功能、每万人占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文体活动中心;60%的村庄有设施配套的文化大院。(区文化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区文化局)
33、加强档案馆建设,区档案馆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加强基层档案室建设,建好家庭档案。(区档案局)。
34、科学选题,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加大精品创作力度,确保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35、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对外打响“歌咏之乡”的品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36、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力争在文化市场化、产业化上实现突破,取得成效。(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37、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精心策划组织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好国际性和国内的文化交流活动。(区文化局)
38、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打造精品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区文化局、区旅游局)
39、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制建设;开展对娱乐场所、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图书市场、印刷企业、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净化文化市场。(区“扫黄打非”办公室)
40、深入开展“平安环翠”活动。提高技防、人防、消防、心防水平,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确保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公安环翠分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41、组织好“洁净行动”,搞好城乡环境卫生。做到无垃圾积存暴露、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无乱设摊点、无乱贴乱画、无公共场所吸烟等现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环卫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42、组织好“碧海行动”,搞好污染威海湾的养殖清理工作,控制水污染,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组织好“蓝天行动”,控制空气污染,确保市区空气污染指数要保持在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环保环翠分局)
43、组织好“青山行动”。加快荒山绿化步伐,2008年前完成宜林荒山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逐步提高绿化美化水平。严禁乱采石矿,尽快恢复已被破坏的山体。(区林业局)
44、组织好绿色社区建设,引导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公共绿地认养”等多种形式的环保公益活动,绿化美化社区环境。(环保环翠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45、组织好“文明生态村”建设。农村从改水、改厕、改线、改厨和改变村街面貌入手,逐步实现街道硬化、村庄绿化、家庭净化,建设“文明生态村”。(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林业局、区妇联。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46、利用环翠有线台及其他宣传阵地深入地宣传威海精神,务求威海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
47、在机关、企业、居委会、农村广泛开展威海精神大家谈活动,深入挖掘威海精神的内涵,深化对威海精神的认识。(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区直机关工委、区经贸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48、在全社会开展各种主题的威海精神实践活动,使每个市民不仅要做威海精神的宣传者,而且要做威海精神的实践者,使威海精神体现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办事处)
49、在各行各业推选出“弘扬威海精神标兵”,为人们树起弘扬威海精神的典范。(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广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