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
1983年,中共威海市委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这是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的首次建立。随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五四三”活动委员会逐步演化为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1991年7月16日,威海市环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环翠区委宣传部领导,编制3人。经费由财政拔给。1994年6月环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原编制3人的基础上,增加事业编制3人,增编后文明办编制为6人。1995年7月3日,环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
威海市环翠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曲兆平 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 张思玉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苗华志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曲爱民 区政府副区长
苏宪魁 区政协副主席
成员: 江 山 区委办公室主任
刘玉胜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 波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王 辉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贤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王宗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郑学建 区政法委副书记
于东华 区机关工委书记
武克尧 区总工会主席
于松涛 团区委副书记
李淑景 区妇联主席
柳富柏 公安环翠分局政委
蔡运波 区司法局局长
华来义 区经贸局局局长
董国谦 区教育局局长
王树洋 区科技局局长
荣玉华 区民政局局长
张栩林 区财政局局长
初卫东 区劳动局局长
陈学凯 区建设局局长
尹小毅 区文化局局长
孙保吉 区卫生局局长
潘业荣 区计生局局长
陈锡建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周迎新 区体育局局长
林国庆 区环卫局局长
田丰波 工商环翠分局副局长
胡吉成 环翠国税局副局长
张传军 地税环翠分局副局长
邹本华 环保环翠分局副局长
刘玉丽 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王宗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区文明办职责
1、负责区文明委全委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2、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做好省、市、区文明单位的申报、
审核和复查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开展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协调、督查示范点创建工作。
4、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挖掘、培养和选树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5、负责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企政干部的培训及政工专业职称评审与申报。
6、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等素质教育。
7、按照区委要求,负责起草“专项工作考核标准”,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8、负责搞好本室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9、完成上级文明办交办的工作,完成文明委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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