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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外经贸局

                    加工贸易内销

 

 

 

【审批程序
1、加工企业提交申请及有关资料;
2、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

【申报材料
1、详细陈述己核销情况和转内销原因的内销申请报告;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原进出口合同;
3、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申请内销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清单;
5、针对原进出口变更合同及加工承揽变更合同。

    环翠区外经贸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负责材料的初审和业务咨询,不能直接办理,需要到环翠区外经贸局外资科办理。
    环翠区外经贸局在外资企业的审批上,只能颁发批准证书,其他事项需要到威海市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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