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办事指南--外经贸局

            加工贸易合同的订立、交史、延期、撤销

 

 

 

【审批程序
1、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提供进出口合同及加工承揽合同;
2、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或变更证明。

【申报材料
合同订立:
1、进出口合同(或来料加工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O
合同变更:
l、《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原进出口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2、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提供针对原进出口变更合同及加工承揽变更合同。
合同延期:
1、合同延期申请;
2、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复印件;
3、《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原进出口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4、针对原合同的延期合同及加工承揽延期合同。
合同撤销:
1、企业撤销合同申请;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原进出口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3、针对原进出口合同的中止合同及加工承才览中止合同。

    环翠区外经贸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负责材料的初审和业务咨询,不能直接办理,需要到环翠区
外经贸局外资科办理。
    环翠区外经贸局在外资企业的审批上,只能颁发批准证书,其他事项需要到威海市相关部门办理。


版权所有: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威海市环翠区信息中心

意见和建议请发E-mail给我们,我们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

为了获取最佳浏览效果 请用IE5.0 以上浏览器 800 * 600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