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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外经贸局

               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企业资格

 

 

 

【审批程序
1、加工企业提交申请;
2、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发证。

【申报材料
加工企业备案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5、加工企业备案信息表。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7、加工企业备案信息表;
8、经营单位备案信息表。
具有进出口权的内资企业备案所提供的材料:
l、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6、加工企业备案信息表;
7、经营单位备案信息表。

    环翠区外经贸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负责材料的初审和业务咨询,不能直接办理,需要到环翠区
外经贸局外资科办理。
    环翠区外经贸局在外资企业的审批上,只能颁发批准证书,其他事项需要到威海市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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