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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手续】
1、地质报告、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持地质报告、勘察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及勘察施工有关记录;成套的施工图设计图纸、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施工图节能计算书、结构计算书或计算软盘到区建设局综合服务大厅进行政策性审查后,委托威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的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性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验证签"。
此项工作是由中介服务机构一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委托环翠区分支机构承担的业务,且二级以上(5000M2以上)的单体工程必须由市审查中心直接审查。市建委对此工作也没有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
2、施工、监理招投标
建设单位持计划局立项批文或登记备案证明、土地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批复后的施工图纸到环翠区建管处申请办理审查合格后,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统一在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进行交易(招投标),经招标、投标、评标、 定标等环节确定中标队伍,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此项工作环翠区只负责各镇及市区范围内200OM2以下的区属工程,市区200OM2以上的工程由市建委直接管理,在市交易大厅进行交易,市建委对此项工作也没有纳入行政审批中心。
3、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持审批后的施工图,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以及建 设监理、施工合同到区建设局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建设单位、勘察 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报告表,认真填写后?连 同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发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认真填写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后,持(l)计划局立项 批文或登记备案证明及投资许可证;(2)地质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书;(3)土地使用权证;(4)规划部门的二证一书;(5)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7)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申请表;(8)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到区建设局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开工后手续】
l、安全报监
由中标后的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后节并按《报监书》中要求上报资料,在施工现场围档和临建设施完善后,由区建管处验收合格,对《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签章审批。
2、基础验槽、基础、主体、单体工程质量验收
在施工单位提交保证资料的前提下,区质监站派员监督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参加验收。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在合格后,持(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3)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意见表;(4)规划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5)节能建筑认定证书;(6)由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和准许使用文件;(7)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8)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由区建设局综合科依法对验收程序合格者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其他审批事项】
燃气供应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等的行业资质审批,经区建设局初审,由市建委转报省建设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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