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办事指南--公安局

                        公安局有关业务

 

 

 

    1、凡开办宾馆、酒店、旅馆等经营住宿业务或餐饮业务的行业,首先到环翠区公安消防大队申办消防合格证,然后到我局治安大队领取特种行业审批表或公共场所安全考察审批表等表格,填写完毕后报所属公安派出所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分局治安大队备案,经营住宿业务的还必须由我局治安大队联系安装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2、经营典当、拍卖业务的行业,首先到环翠区公安消防大队申办消防合格证,然后到我局治安大队领取特种行业审批表,填写后,依次报所属公安派出所审批和分局治安大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并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3、为我区招商引资,申请迁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l)有县级以上招商部门(外经委或招商局)出具的引资证明。
(2)有审验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引资额达1 0 O万元人民币以上。
(3)在我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4)有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证明。

 


版权所有: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威海市环翠区信息中心

意见和建议请发E-mail给我们,我们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

为了获取最佳浏览效果 请用IE5.0 以上浏览器 800 * 600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