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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核心是依法行政。农业法制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农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农业领域的具体表现。迈进新的世纪,进行新的创业,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工作,依法治农、以法兴农,意义重大。
一、提高对农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农业法》、《农技推广法》、《种子法》等26部农业法律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制定和颁布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可以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领域已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农业执法工作起步较晚,还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切实提高对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工作,推行依法行政,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最重要、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依靠法制,走法制化的道路。
(二)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是农业部门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需要。农业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随着新的形势发展尤其是市、县地方机构改革的逐步展开,农业部门的工作职能必须进一步转变和强化,从过去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指导,从过去的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办事转向依法行政。因此,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推行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与否的重要标志。
(三)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需要。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过去的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部分农产品由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面临这种新形势,这就要求用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去抓农业,加强农业法制工作,依法调节和管理农业和农村各个领域的活动,依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正视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执法主体形象不突出。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下传统思想的束缚和影响,依法行政特别是依法治农一直没有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体系不健全,投入难保证,农业执法部门难以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执法力度小,执法效率低,重大案件拿不起,一般案件抓不住,执法主体形象没有得到应有的突出。
(二)执法环节不协调。由于各种原因,农业执法人员习惯于审批、登记、发证等事前管理,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事后监督管理涉及不多,导致有的单位和个人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的各个环节不能有效的协调。
(三)执法经费不足。当前农业执法经费普遍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现场勘测、交通通讯、检测手段滞后,制约着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农业法制工作刻不容缓
(一)转变观念,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作为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农业部门既是政府管理农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农业行政执法的主体。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切实转变观念,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效果,关系各部门的形象。必须下大力气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首先,要抓好农业执法体系建设。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把执法工作作为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quot;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尽快组建怀化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备强有力的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执法手段。其次,要加大对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认识学习《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入理解法律法规内涵,熟知具体操作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不同情况,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农业部门的法制机构,既是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又是农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构。在抓好农业法制归口管理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评议考核等制度。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对于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要调离执法机构,因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偿。
(四)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综合执法。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综合执法,把人员、经费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五)积极创造条件,为依法行政提供良好保障。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指出:"舍得在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上花本钱,是一个领导者有战略眼光的表现"。《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因此,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安排现有经费时适当向法制工作倾斜,保证执法所需。要切实解决交通、通讯手段等硬件建设,努力做到信息准、快,问题处理及时。要妥善解决执法人员的待遇和职称等问题,为执法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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