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词条解释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
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二、 服务对象
1
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
2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3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
新就业无房职工
6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三、 受理条件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属于街道办事处认定的城市特困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 或属于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不低于80%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的保障资格条件及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威海市区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新就业职工
在威海市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通过租赁解决住房困难;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四、 申请材料
威海市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威海市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毕业证或学信网查验
其他(离婚判决书、外来务工配偶在威就业证明、未婚子女在威入学等材料)
五、 申请流程
六、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公租房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自行办理。(下面以 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市环翠区网上政务大厅 为例)。
线下办理
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 3 1 7号威海市 (环翠区) 政务服务中心 5 楼投资建设综合 4 号窗口.办理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
七、 咨询电话
环翠区住建局: 0631-5277025
八、 时限
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请人资格审核、公租房申请入住过程不收取额外费用,对入住成功的申请人
按照规定收取公租房租金。
十、 设定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威海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