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 办公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26号
  • 电子邮箱:wenguangxinjugongyong@wh.shandong.cn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 联系电话:0631-5188309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广播影视、文物保护与博物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康养旅游产业、精品旅游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关工作。

(八)制定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广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动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重点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及行业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质量和发行,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电影活动。

(十三)组织实施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区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区电影、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十四)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负责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出境、宣传等工作,协调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十五)对全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主办、承办的各类图书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书市等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对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旅行社及职责范围内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落实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特种旅游项目及旅游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指导旅游安全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本领域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

(十七)负责本部门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