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
  • 办公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望岛路10号
  • 电子邮箱:whhcqsfj@wh.shandong.cn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 联系电话:0631—5232583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承办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九)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