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及其他机关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区民生热线和网络受理平台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大数据发展,组织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并负责监督执行和推进落实。负责区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管理。负责全区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在区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区信访局。
(十八)管理区政府经济研究室。代管区大数据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