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祥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主持人: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祥强:本《实施办法》响应中央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号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办法。内容主要涵盖五大部分,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结合区位特点和实际需求,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二是明确对象标准,即主要面向城区内无房且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和创新创业人员等群体,为其解决住房问题,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2类,分别予以说明。三是明确政策支持,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政策、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政策、改建非居住存量房屋的土地政策、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政策等五大政策。四是明确审批流程,通过建立项目认定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为群众带来方便。五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对镇街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各方职责。
主持人:如何抓好《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落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祥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相关职责部门以及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的原则,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等情况,加快解决本区域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挖掘存量土地和非住宅房屋等要素资源,多渠道筹集房源,严格落实上级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幕、小区宣传栏等媒介,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政策宣传,让广大企业、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知晓政策规定、熟知办理流程、防范租赁风险。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社会广泛支持、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