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全区资助会议
学校资助会议: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认定小组、评议小组,要有计划方案、会议记录、会议照片;
政策宣传:附件2《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公众号等;
提出资助申请的,组织填写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发放、填写、收回,同时提供困难证明材料,附在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面;
评议小组评议:以班级或者级部为单位,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困难程度排序,上报认定小组审核;
认定小组审核:汇总、审核评议小组的结果,统筹各个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名单和档次,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审核:对认定小组认定的名单、档次审核、或调整,最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无异议,组织填写附件6《环翠区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4《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 》,发放、填写、收回;
学校汇总附件5《XX学校家庭经济状况待核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7《2022年秋季学期困难家庭学生情况调查汇总表》,农村乘班车学校还要填写附件8《农村乘班车资金测算表》;
二、上交材料
纸质版:《环翠区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汇总表(非寄宿/寄宿生生活补助、乘班车、爱心一日捐、低保、残疾、乘班车资金测算表)横版盖章签字,残疾证复印件(学生),重点人群放弃资助声明,《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资助工作人员备案登记表》;
电子版:调查汇总表(内含6个),乘班车资金测算表,《XX学校家庭经济状况待核对人员名单汇总表》;
收集账号,待资助金发放:名字与账号必须对应,一字不差,统一使用学生本人的威海市商业银行卡。
档案整理:包括:一封信,认定申请表,证明材料,申请表,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资金发放凭证,一生一袋连续完整。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