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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暨青年科技人才储备培养的通知

时间:2025/03/12 11:14:0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协会 浏览次数:


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

为推动环翠区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与创新,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环翠区科协、环翠区科技局、环翠区工信局、环翠区人社局决定开展2025年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暨青年科技人才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环翠区范围内自然科学领域的优秀学术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

参评成果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力。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人才计划申报书(限2025年度)、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发明专利、科普作品、科技建议等。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应符合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成果应已公开发表、出版或通过相关鉴定、验收;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

成果评审坚持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导向,注重与地方产业发展相结合,向基于国家、省市等科技项目的研发成果倾斜,向有突出市场潜力、自主知识产权、应用转化效益等对行业和产业发展可产生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倾斜,向生产一线基于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产生的实用性学术成果倾斜,向对于科技创新有较大指导价值的原创性科学发现、科学方法的研究成果倾斜。

(二)申报者要求

1.申报者应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且在环翠区工作或学习的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高校师生等;每人限报1项成果,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排名在后的作者申报须经排名在前作者同意并出具同意申报证明材料。鉴于本区实际情况,本次每个项目(成果)只表彰1人,评选优先序列如下:

(1)第一优先级:独立作者成果

(2)第二优先级: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

(3)第三优先级:团队自行推荐代表(需提供经全体作者签字确认的证明)

2.专家推荐。参评成果需有2名本学科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至少1名推荐人须与第一作者不在同一工作单位,推荐人应对参评成果的学术性和应用性作出客观专业的评价。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登录环翠区政务网(http://www.huancui.gov.cn)中“公示公告”栏、“科普环翠”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确保内容真实、完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1.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附件1)及《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

(2)申报者须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各1份,成果原件(原著)评审后退回。外文应附中文译文。著作类成果须复印封面、完整目录、前言、后记、版权页等;论文类成果须复印封面、完整目录(成果名称应在相应的目录上予以标示)、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发表在国际国内知名电子期刊和学术会议上的成果,需提供录用证明材料和文稿;科技建议类成果应被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须复印建议原文及相关单位采纳证明。复印件中必须有成果作者。关于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应包括被引用情况、所涉项目层级和在项目科研中的贡献及项目鉴定结果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等能够切实体现实际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

2.电子版成果材料

申报者须提交所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及《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word电子版,并发送至区科协邮箱hcqkx@wh.shandong.cn。

四、政策奖励

本次评选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具体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纳入环翠区高层次人才库1年,享受健康体检、人才服务专员对接等“绿色通道”服务,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评选。

五、推荐和评审程序

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环翠区科协,其中编写2025年度国家级人才计划申报书的科技工作者,该成果由主管部门进行评审,作为区级重点项目推荐且通过省厅审核报有关部委评审的,由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向科协出函申报取得优胜奖。申报者可向所在各镇街科协、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推荐。

环翠区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正式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者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21号,威海市律师协会6楼604室(环翠区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0631-5223262

电子邮箱:hcqkx@wh.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doc

附件2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优胜奖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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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