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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环翠区探杯奶茶店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事项的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5/01/09 16:41:54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
名称

主要
违法
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
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
产品
控制

处罚机关

1

威环市监处罚〔2024〕171号

环翠区探杯奶茶店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销售混有异物的食品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环翠区探杯奶茶店

92371002MA94G39Y8C

邹**

罚款1000元

2025.01.06

自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