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威环市监不罚〔2024〕156号 | 环翠区兴德油坊店生产销售过氧化值超过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生产销售过氧化值超过标准限量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环翠区兴德油坊店 | 92371002MA3RYW069M | 1.没收违法所得44元;2.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044元。 | 2024.12.23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威环市监处罚〔2024〕157号 | 威海海婆婆餐饮有限公司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 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威海海婆婆餐饮有限公司 | 91371002MADF6QE4XH | 罚款1000元 | 2024.12.23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威环市监处罚〔2024〕158号 | 环翠区士彬重庆老火锅店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 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环翠区士彬重庆老火锅店 | 92371002MA7CQX2139 | 罚款1000元 | 2024.12.23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威环市监处罚〔2024〕168号 | 威海市环翠区韩香福烤肉庄园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 对使用前的餐具消毒不合格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威海市环翠区韩香福烤肉庄园 | 92371002MA3JGN5799 | 罚款1000元 | 2024.12.27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威环市监处罚〔2025〕1号 | 时保龙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 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 时保龙 | 370629xxxxxxxxxxxx | 1.没收违法所得135元;2.罚款10000元。 | 2025.1.2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