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威环住建罚决字〔2024〕第22号
日期
2024年9月26日
被处罚人
名称
盖**
法定代表
案件违法
事实
所属单位在威海市环翠区建设的威海博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精密设备配件生产车间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309元(大写:叁佰零玖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