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由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环翠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4年6月17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631-522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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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环翠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清理取缔一批、培育发展一批”的原则,综合运用标准依法依规淘汰排放、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机制砂、洗砂场,引导机制砂、洗砂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切实打造生态环保、管理规范、质效提升的行业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条件
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制砂、洗砂场要符合以下条件:
1.砂场选址。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园区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等要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在城际铁路、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周边建设应满足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2.生产规模。鼓励引导机制砂、洗砂场规模化发展,原则上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年。
3.开办手续。机制砂、洗砂场应取得营业执照,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税务登记、取水许可等各种证照齐全。
4.生态环保。机制砂、洗砂场应安装扬尘、噪声检测仪、视频监控设施,砂石原料、产品、整个生产过程要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配套相应抑尘措施。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机制砂石厂区厂界颗粒物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运营期间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道路运输。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入口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平台,设置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严禁带土上路。出入口要安装视频监控并建立运输车辆出入台账,运输车辆须按标准进行密闭运输,视频监控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三、办理步骤
1.前期论证。新建、改建、扩建机制砂、洗砂场,应先向镇街和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咨询,论证拟建设砂场是否满足土地、规划、环保等方面要求。
2.办理手续。申请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营业执照;(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纯洗砂场不需要);(4)节能审查批复文件或节能承诺书;(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6)取水许可批复文件;(7)涉及新征地或新厂房建设的,还需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3.投产前核查。项目建成后,由属地镇街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签署核查意见,填写投产前核查情况表(见附件),经各部门核查后由属地镇街通知砂场。投产前应核查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③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④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房证或不动产权证;
⑤节能审查批复或节能承诺书(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度的需要办理节能批复,其他只需出具承诺书);
⑥需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要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需自行取水的要取得取水许可批复;
⑦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部门分工
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机制砂、洗砂场日常管理和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制砂、洗砂场建设论证和投产前组织核查,并对砂场手续办理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车辆运输、违规改扩建等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权限已经下放镇街的由镇街处置,执法权限未下放镇街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取缔关停砂场,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意见做好“两断三清”工作。
区住建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和镇街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对于存在问题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或取缔关停砂场,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同时查处。负责进入行业领域用砂质量的监督管理。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有关重点产业项目研究、论证工作及能耗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规上工业企业运行监测,指导机制砂石生产工业企业规范管理。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区各行业的砂石资源处置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砂石资源监管,查处机制砂、洗砂场等违法用地行为。
区水利局负责对进入行业领域用砂质量和本行业领域砂石资源的监督管理,对取用水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取缔关停砂场“两断三清”中断水协调工作。
区海洋发展局负责打击无居民海岛盗挖海砂行为,协调市海洋与渔业监察支队依法打击盗挖海岸线以下海砂行为。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参与机制砂、洗砂场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机制砂、洗砂场注册登记、项目立项、取水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河道采砂许可、建筑垃圾处置许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需要注销的砂场,依申请进行注销。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机制砂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无照机制砂、洗砂生产经营行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镇街负责对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城镇建成区市政道路的砂石运输车辆掉落、遗洒或飘散等执法工作。
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负责对承担的公路项目用砂质量的监督管理。协调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砂石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超限治理以及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国、省道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执法工作。对涉及的行政处罚移交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对进入其所属项目用砂质量的监督管理。对涉及的行政处罚移交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公安环翠分局负责治安保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拒不配合行政机关执法的,采取相应措施。协调市交警部门依法查处砂石运输车辆超载运输、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机制砂企业环评手续审批,对有合法手续的机制砂、洗砂企业的扬尘、污水和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查处。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将无法办理合法手续的企业列为关停取缔对象,并向镇街提出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限期完成关停取缔的意见,同时向供电部门送达《协助停电通知书》。
规划分局负责对机制砂、洗砂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认定后,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及镇街依法调查处理,同步抄送生态环境分局。
区纪委监委对移交发现的在机制砂、洗砂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镇街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相互推诿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机制砂、洗砂场投产前核查情况表
附件:
机制砂、洗砂场投产前现场核查情况表
机制砂、洗砂场名称: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核查内容 | 核查部门 | 是否符合 要求 | 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要填写具体问题和整改时限) | 核查人员签名 |
1 | 是否取得营业执照 |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 | |||
2 | 是否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 | 是否具有环评批复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建设相应设施 | 生态环境分局 | |||
4 | 是否具有合法土地手续,现场用地范围与土地手续是否相符 | 自然资源局 | |||
5 | 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分局 | |||
6 | 是否办理节能审查批复文件或节能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建设 | 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 | |||
7 | 是否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并按照要求建设 | 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局 | |||
8 | 是否办理取水许可批复文件并按照要求建设 | 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利局 | |||
9 | 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 镇街 |
现将《环翠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2021年,威海市印发了《威海市洗砂行业管理规范(试行)》,我区也印发了《环翠区洗砂行业管理规范(试行)》,目前均已到期失效,该行业管理缺乏必要的政策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机制砂、洗砂行业监管,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法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为,引导机制砂、洗砂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经参考其他地市砂石行业管理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住建局牵头起草了《环翠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镇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按照“清理取缔一批、培育发展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淘汰排放、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机制砂、洗砂场,规范全区机制砂、洗砂行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全力整治机制砂、洗砂行业乱象,建立行业规范、有序、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我区机制砂、洗砂行业健康绿色有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砂场开办基本条件。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制砂、洗砂场,分别从砂场选址、生产规模、开办手续、生态环保、道路运输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开办要求。首先,砂场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园区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等要求,并规定了不得建设砂场的特定区域;其次,生产规模上鼓励引导砂场达到60万吨/年以上;最后,对砂场开办前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以及砂场后期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道路运输方面要求进一步给予明确。
二是明确了砂场开办具体步骤。针对新建、改建、扩建机制砂、洗砂场,分别从前期论证、手续办理、投产前核查3个方面对开办步骤加以明确。在前期论证阶段,砂场申请人应先向镇街和有关部门咨询论证拟建设砂场是否满足土地、规划、环保等各方面要求;在确定符合开办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所列的各种手续逐一办理;企业手续齐全、建设完成后,由属地镇街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签署核查意见,对手续、现场均符合要求的,由属地镇街通知砂场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对存在问题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并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再投入生产经营。
三是明确了部门和镇街职责分工。为保证我区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经前期与各有关部门和镇街多次商讨,对该行业管理中有关部门和镇街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和镇街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机制砂、洗砂场日常具体管理和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结合本办法共同引导我区机制砂、洗砂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7日,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互动”栏目中,对《环翠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洗砂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0条。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