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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环翠区财政局多措并举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时间:2024/04/19 11:04:15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区财政局积极落实各项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降低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效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二是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对于超过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及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40%提高至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023年,全区中小企业合同中标金额占比为89%,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完善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方法。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优惠幅度由6%—10%提高至10%—20%。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确保中小企业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四是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实行以来,共有12家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635万元,有效解决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与市财政局沟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通了“惠企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拓展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五是建立预付款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

六是减低时间成本。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压缩履约验收审核时间,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验收申请后,采购人将在7个工作日启动验收工作;压缩资金支付时间,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着力优化工作流程。

七是确保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环翠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整改备选库18个,杜绝了设置各种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八是推行供应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凭书面承诺书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项改革措施减轻了供应商的时间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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