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此次选任人民陪审员有哪些亮点?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苗得水同志:
一是注重选任的规范化。坚持选任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谋划实施人民陪审员工作、依法优化人民陪审员选拔的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工作,夯实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群众基础。在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资格审查环节,区司法局、区法院、环翠公安分局将建立联合审查机制,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纳入选任范围。
二是坚持选任的广泛性。按照环翠区员额法院数的五倍确定选任名额,注重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有效拓宽司法民主覆盖面,以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推动审判工作向更高水平规范开展。
三是坚持选任的专业性。把群众的广泛性和专业性相融合,加强从税务、财务、建筑、知识产权等方面吸纳专业人员,为审判专业性较强的复杂疑难案件提供专业支持,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促进案件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主持人:请问咱们人民陪审员选任随机抽选的程序步骤是怎么样的?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苗得水同志:
第一次随机抽选,由环翠区司法局会同环翠区人民法院、环翠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28 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选之后,区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并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中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区司法局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是否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第二次随机抽选是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主持人:咱们是如何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的?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苗得水同志:
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会同环翠区法院、公安环翠分局共同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禁止性条件。人民陪审员选任要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排除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以及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二是区司法局、环翠法院、环翠公安分局按照各自职权进行审查。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主要是提供掌握的犯罪记录,如候选人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被刑事起诉或已被刑事拘留、逮捕等;基层人民法院主要提供候选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审查结果。
三是区司法局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区司法局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定向审查的基础上,联合法庭、派出所,通过多种渠道,查询了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纳入选任范围。必要时,可以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全面掌握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评价,确保选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