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文登、荣成、乳山分中心:
为更好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大抓经济”,建立重点项目交易全过程服务机制,推动省、市、县重点项目“早落地、早投产”,现就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重点项目助力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要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重点项目立项审批、交易需求等信息,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为开展交易全过程服务提供信息支撑。重点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及时将交易结果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助推重点项目快速开工。
二、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在推动重点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要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进场资料不全、监管部门不明确、评标专家不足、远程异地评标或评定分离协调难等问题,并将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或工作建议等,及时反馈重点项目实施主体或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要针对反馈的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方法,推动问题解决。
三、健全问题快速解决机制。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点项目交易问题快速解决机制,经部门协调仍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予以协调解决;对确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程序提报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健全专员分包负责机制。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把服务重点项目摆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骨干分包抓,推动服务重点项目“专人专管、专事专办”。
五、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要依托电子监管系统加强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常态化开展在线监管和“一标一评”绩效评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把服务重点项目十项举措贯穿于交易全过程,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落实十项举措有关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区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