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来,区残联严格按照规划积极谋划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就业创业、托养护理、权益维护等多方面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对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
(一)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
(四)决策机关认为应当开展评估的其他情形。
区残联召开全区残联系统“十四五”规划阶段性梳理工作会议,对照省评估办法进行座谈分析,认为《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不存在违反《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威海市环翠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