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对2023年6月2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威海市褚岛保护与利用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自查,该决策不存在《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该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其他客观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该决策实施后,正在推进威海市褚岛开发利用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办理用岛、用海等前期手续。
三、该决策实施后,依法依规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通过走访、日常交流沟通等,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
四、不存在应当开展评估的其他情形。
下一步,环翠区海洋发展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全面梳理,确保该决策实施顺利,达到预期效果。
环翠区海洋发展局
2024年10月23日